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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县房管局法律咨询制度
来源:本站  编辑时间:2015/8/3 16:23:05  点击数:

1、对工作中存在的的疑难问题,要主动向县司法局、法制办等政府法制部门咨询、请教,做到手勤(写)、嘴勤(问)、腿勤(上门)。

2、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3、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注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交流、沟通,随时掌握行政工作中的新知识、新动态。

4、聘请法律顾问,对涉及到法律的有关内容,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法律咨询决定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规定领导班子讨论达成初步意向后,必须进行法律咨询,对准备实施的具体事务,就其相关手续等事项也必须经过法律咨询认可后实行;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法律咨询部门提出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正,对无法修正的议案或项目,则实行法律咨询“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