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办公室:
关于郑根生委员“建议制定吸引留住人才的配套措施”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安排部署,现就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县有关住房保障政策
为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11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房合一”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饶府厅发[2012]15号))的文件精神,目前,我县正在起草《横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准入条件”中对外来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以下明确规定: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本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属于准入收入标准线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住房的城镇住房困难对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2、新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但直系亲属在本县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3、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县工作的省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对象不受收入标准线限制。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
二、我县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正在积极落实上级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一是以收购县经开区企业职工公寓的方式完成了123套(江西盛翔药业有限公司33套、永盛铝业有限公司90套)建设任务;二是路家山保障房小区150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建任务主体已完工,正着手小区附属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可摇号入住;三是2014年我县计划在岑阳大道横峰中学后背地块建设432套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及招投标工作。
特此回复
县房管局
201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