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横峰县青板乡青板村青板一组村民陈其禄,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到我办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我办将视为无异议,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横峰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