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相关图片
政策法规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  编辑时间:2017/9/22 16:06:58  点击数:
 

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根据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对上饶市房地产市场预警提示的函》(赣建办函[2017]110号)、上饶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预警提示的函》(饶房发[2017]11号)有关精神,我县商品住宅库存时间不足6个月,为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720日起,停止执行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规划区内购房实行税收补贴的通知》(横府办发[2015]75号)。

特此通知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6